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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108年-109年辦理罕見疾病部分皮膚病變特殊照護服務試辦計畫

一、為擴展「衛生福利部108年-109年辦理水疱性表皮鬆懈症者特殊照護服務試辦計畫」已完訓護理人員服務量能,本計畫已納入遺傳性表皮分解性水泡症、層狀魚鱗癬、膠膜兒、斑色魚鱗癬及水泡型先天性魚鱗癬樣紅皮症等有傷口照護需求之患者為服務對象,並修正名稱為「衛生福利部108年-109年辦理罕見疾病部分皮膚病變特殊照護服務試辦計畫」。

二、旨揭計畫將依衛生福利部已核定之服務單位及已完訓人員,擴大服務對象提供服務,以利有需求之民眾申請使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