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本市40 歲以上弱勢原住民 之 健康權益,本府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 」 第 26 條及「臺南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相關規 定,強化本市 40 歲以上 弱勢 原住民之 健康風險預防篩檢, 提供健康檢查 等 相關健康保障扶助,及早發現身體健康警訊特訂定本計畫 。請參閱附件
為保障本市40 歲以上弱勢原住民 之 健康權益,本府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 」 第 26 條及「臺南市公益彩券盈餘分配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相關規 定,強化本市 40 歲以上 弱勢 原住民之 健康風險預防篩檢, 提供健康檢查 等 相關健康保障扶助,及早發現身體健康警訊特訂定本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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