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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原住民長者裝置假牙實施計畫

服務對象:年滿 55 歲以上原住民, 資格限制如下:
1、 設籍本市年滿 55 歲以上之原住民長者 ,經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假牙, 且未符合衛生福利部「中低收入老人補助裝置假牙實施計畫」、本市「 65 歲以上老人暨 55 歲以上原住民免費裝置全口活動假牙計畫」服務對象,或未申請其他政府機關所辦假牙補助者 。
2、 服務對象 111 年度同一顎已取得 相同補助項目者 或其他政府機關所辦假牙計畫之補助者,不得提出申請。

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