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役男徵兵體檢

役男徵兵檢查須知:

一、役男接受徵兵檢查之目的:
徵兵檢查之目的在於役男入營前檢查役男身體健康狀況,以決定其體位是否適合服兵役或應該服何種役別,故有徵兵檢查之必要。另請役男配合提供,現在或之前患某種疾病之診斷證明書或相關病歷,並請主動告知檢查醫師,俾利作更精密檢查及體位判等作業,以維護役男權利與義務及體位判等作業之正確性。

二、役男應於何時、何處接受徵兵檢查?

  1. 徵兵檢查時間:每年10月至12月辦理隔年應屆在學緩徵原因消滅役男之體檢(但已接受徵兵檢查者,不再檢查)。

       2.檢查地點:設籍於臺南市本區之役男安排於「臺南市新營區新營醫院」辦理役男徵兵檢查。

三、徵兵檢查時程視役男之在學情形或其他狀況安排體檢時程,說明如下:

  1. 役男於19歲之年未在學或當年度畢業亦無升學意願者:當年12月或翌年1月。
  2. 役男應屆畢業者:畢業前半年10月起至12月。
  3. 役男辦理休(退)學者:役男緩徵原因消滅後,隨時受理。
  4. 18歲之年申請提前接受徵兵檢查者:隨時受理。
  5. 僑民在臺居留滿1年者:屆滿1年時。
  6. 歸化、大陸來臺設籍滿1年者:設籍滿1年時。
  7. 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者:符合規定者安排於當年12月或翌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