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臺南市民政局平民安葬救助金申請

主旨:檢送修訂「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平民安葬專戶使用管理要點」條文一份,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1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民政局112年4月28日南市民生字第1120541760A號令辦理。
二、為強化本市生活貧困市民辦理殮葬事宜之協助,提高至每案補助新臺幣一萬五千元,爰修正本要點第六點規定,申請核發新規定補助金額時間之認定,以往生者死亡日期為主。
三、檢附修正「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平民安葬專戶使用管理要點」、「臺南市政府民政局平民安葬救助金申請表」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