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111)年度以「路口安全」為主題,並以「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為宣導倡議口號。一、依據臺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111年9月12日南市交安字第1111181215號函辦理。二、111年第4季宣導內容為「駕駛於路口看到『停』標誌或標線、閃光紅燈,請停車確認橫向無來車或行人,再開車」。三、電子字幕機(LED)及資訊可變標誌(CMS),建議宣導標語為:「看到閃光紅燈、『停』標誌、『停』標線,請停車再開」
本(111)年度以「路口安全」為主題,並以「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為宣導倡議口號。
一、依據臺南市道路交通安全督導會報111年9月12日南市交安字第1111181215號函辦理。二、111年第4季宣導內容為「駕駛於路口看到『停』標誌或標線、閃光紅燈,請停車確認橫向無來車或行人,再開車」。三、電子字幕機(LED)及資訊可變標誌(CMS),建議宣導標語為:「看到閃光紅燈、『停』標誌、『停』標線,請停車再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