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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 112 年上半年役男申請服一般替代役甄選作業實施計畫

  1. 受理對象:83年次至93年次出生尚未接獲徵集令之常備役 體位役男。
  2.  具下列限制條件不得申請服替代役:(一)役男屬替代役體位、曾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二)役男有緩徵或延期徵集等事故者(役男切結緩徵原因或延 期徵集事故能於112年4月30日前消滅,得提出申請)。 (三)役男有各類(役)別機關所定因犯罪於法院審理中或經判決有罪確定不予許可申請服一般替代役或限制服一般替代役類(役)別條件。但少年犯罪、過失犯或受緩刑 之宣告而未經撤銷者,不在此限。
  3. 申請類別及錄取名額:一般資格:500名、專長資格:100 名(替代役訓練班管理幹部70名及勤務役男30名)。
  4. 申請期間:自111年12月16日(星期五)9時起至112年1月31 日(星期二)17時止(若申請人數逾額時,以抽籤決定一般替 代役資格)。
  5. 逾額抽籤作業: (一)抽籤時間:112年2月15日(星期三)上午9時起。 (二)抽籤地點:內政部役政署第一辦公室2樓會議室(南投縣 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或指定地點。
  6. 經核定服一般替代役者,由主管機關依申請時間先後順 序,至遲於112年5月前分梯次徵集入營服役。
  7. 詳細計畫內容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