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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度第1學期優秀學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為鼓勵本區優秀子弟樂於向學,培育地方人才,貢獻社會國家,以獎勵本區之優秀學生。凡設籍本區滿6個月以上(設籍期間計算至申請截止日),核發對象為大學部以下學生(含進修部,研究生及在職進修生除外),當學期學業成績符合下列規定,且無任何一科目成績不及格者,可依本原則申請本項獎學金

申請期限:105年4月1日起至105年5月2日下午5時止(逾期不予受理)。

相關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