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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受理本區105年「4月雨害(遲發性)」造成柚子農業天然災害

為辦理105年「4月雨害(遲發性)」造成柚子農業天然災害,茲公告本區為辦理柚子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自105520日起至105530日止10日內,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並依公告事項相關規定辦理。

一、申請期限:自105520日(星期五)起至105530日(星期一)止10日內(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00),假日照常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申請地點:本所農業及建設課。

三、詳情請參閱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