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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114)年1月1日起民國95年次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1. 依據臺南市政府民政局113年12月4日南市民徵字第1132497120號函辦理。
  2. 依「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 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核准。自114 年1月1日起,民國95年次出生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具 役男身分,如尚未履行兵役義務,出國應經核准。
  3. 役男出境可經由內政部役政司網站,點選主題單元「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連結至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系統,申請短期出境,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將獲核准出境,於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使用,並應於出國日3天前完成出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