茲公告110年休耕、轉契作作業時程一、申報日期(一、二期作統一受理時間):110年1月4日(週一)至2月5日(週五)止(不含休假日),期間同時受理兩個期作之耕作措施(逾期概不受理)。二、第二期補(變更)申報日期:110年6月16日至110年7月16日前(逾期概不受理)。三、勘查日期:第一期作自110年4月1日至5月15日止;第二期作自110年8月15日至9月30日止
茲公告110年休耕、轉契作作業時程
一、申報日期(一、二期作統一受理時間):110年1月4日(週一)至2月5日(週五)止(不含休假日),期間同時受理兩個期作之耕作措施(逾期概不受理)。
二、第二期補(變更)申報日期:110年6月16日至110年7月16日前(逾期概不受理)。
三、勘查日期:第一期作自110年4月1日至5月15日止;第二期作自110年8月15日至9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