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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臺南市輔導農民辦理防猴害電圍網補助計畫」案,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7月15日截止

一、依農業部核定114年度「野生獸類危害農作防治方案」及臺南市政府農業局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作業規範辦理。

二、為持續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本局實施「115年度臺南市輔導農民辦理防猴害電圍網補助計畫」,實施方式略述如下(詳如附件-補助須知):

(一)申請對象:應有農業生產事實,且種植釋迦、柑橘類、檬果、水蜜桃、梨、柿、鳳梨及其他果樹;蔬菜、豆類或薯類;稻;咖啡等栽培之農戶。

(二)申請土地類別:農業用地,包含非都市土地之農牧用地,都市計畫範圍之農業區、保護區之農業用地用地,且面積達0.2公頃(含)以上且為合法使用者。

(三)實施地區:以臺南市南化區、楠西區、玉井區、左鎮區、新化區、龍崎區、關廟區、大內區、官田區、六甲區、山上區、柳營區、東山區及白河區等臺灣獼猴危害熱區為示範區。

(四)補助項目:補助農民新設置電牧器、電圍網、電壓檢測器、防猴網罩、聲音驅趕器。

(五)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7月15日截止。

(六)施工期限:最遲於115年11月12日以前報請本局辦理完工驗收(以公所發文日為主),逾期不予驗收及補助,驗收不合格者最遲應於115年11月30日以前報請本局第二次驗收(複驗),逾期仍未改善者,不再予驗收及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