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15年防火宣導執行計畫」辦理。二、依據「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執行作業規範」第五點第九款規定:同一田區經環保單位查獲或農政單位判釋有露天燃燒稻草情事,累積書面通知達二次者,自第二次通知送達日起一年內,將暫停一次申報繳售公糧稻穀、轉(契)作及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以及領取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之資格。三、為降低露天燃燒造成之火災風險及空氣污染,請以生物分解(如施用分解菌)替代燃燒 ,以加速稻草腐熟並增進地力。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115年防火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二、依據「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執行作業規範」第五點第九款規定:同一田區經環保單位查獲或農政單位判釋有露天燃燒稻草情事,累積書面通知達二次者,自第二次通知送達日起一年內,將暫停一次申報繳售公糧稻穀、轉(契)作及生產環境維護措施,以及領取農業環境基本給付之資格。
三、為降低露天燃燒造成之火災風險及空氣污染,請以生物分解(如施用分解菌)替代燃燒 ,以加速稻草腐熟並增進地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