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守護園區及周邊居民的空氣品質,自115年7月1日起,以下車輛「不得」行駛於南部科學園區臺南園區及樹谷園區(含周邊道路):
一、出廠滿3年以上的柴油大客車、貨車
二、出廠滿5年以上的燃油機車
但若符合以下條件,就能照常行駛喔
一、柴油車於稽查日前一年內,已完成排煙檢驗合格或持有有效自主管理標章。
二、機車於當年度完成排氣定期檢驗合格。
三、特種車輛、救災車輛、防災演習車輛,或經環保局核准者。
違規者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6條第2項規定,將處車輛所有人或使用人新臺幣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